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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荣获“2013年度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来源:admina     发布时间:2014-12-23      分享         浏览次数:3661

  近日,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对劳动诚信示范单位的表彰通报,江苏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2013年度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中被评为“A”级诚信等级,被授予“扬州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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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察机构对所辖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的一次全面监督检查,检查内容涉及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薪酬、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持证上岗、女工保护等十余项用工管理情况。本次评比根据《扬州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试行办法》确定的考评标准,经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终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近年来,江苏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健全公司劳动保障管理制度,优化劳动用工环境,认真履行企业诚信制度,在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规范劳动用工、合法用工行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为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建立公司劳动保障诚信体系,促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今后,江苏博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诚信守法和社会责任意识,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促进邗江经济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